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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的中秋气氛,因为节前的一纸通知而突然紧张起来。
据业内人士透露,上周五下午五点,监管部门召开基金行业的紧急会议,宣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据悉,会上有关领导宣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几条原则,同时要求基金业在9月16日,即节后开市后第一天的,即在净值计算时实施对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调整。当夜,《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在证监会网站上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相当部分基金由于重仓股停牌时间较长,因此,在9月16日的一次性重估中可能面临相对较大的调整。
随即,基金业在中秋节日中,投入了备战估值“新政”的火热工作之中。
新政针对“长期停牌股票”
据透露,在有关会议上,监管部门人士提的要求主要为以下几方面:首先、明确此次进一步规范基金估值,主要考虑的是对“长期停牌”的股票估值问题进行调整,希望从估值公平的角度,进一步强化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
其次、要求各基金公司必须成立估值委员会,制定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政策、流程和方法。并且明确要求“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的方法应当一致”。
其三、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性。同时要求,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基金公司是估值政策调整和实施的责任人。
其四、建议基金公司估值时重点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或是第三方机构的估值结果,尽量减少估值偏差。
其五、要求凡是旗下基金调整估值方法,必须发布临时公告,估值出现重大调整(资产净值变化幅度超过0.25%的),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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