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按照市、县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安排和上级行有关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工行唐山滦县支行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在全行灵活开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领导,制定方案。市分行及县人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下发后,为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支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组织发动,传达学习市分行及县人行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支行成立主管行长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本行实际,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对宣传内容、要求、时限等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宣传活动。根据支行及网点实际,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一是各网点以室内摆放宣传单、宣传折页的形式,分别摆放了市行配发的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印制的金融维权宣传折页以及本行相关金融知识宣传资料,方便客户学习、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和有关规定,为客户提供了方便。二是各网点由网点负责人、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人员,在网点向来行客户散发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行各网点共向各界客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三是各网点通过多媒体电视系统和电子屏,反复、循环播放上级行统一制作的图文、声像等宣传内容,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关的宣传。四是3月15日上午,支行选派2人参加县人行统一组织的滦县金融系统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以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疑问等方式开展宣传。五是以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支行党建微信群、员工微信群中转发宣传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唐山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并要求支行员工在朋友圈中进行转发宣传,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利·责任·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的宣传教育,使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根据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在社会公众中营造学习、掌握金融知识以及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良好风气,增强社会公众主动防范金融诈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李志强)